我市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日前,六安市印发《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六安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农村社区是农村居民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
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六安市将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以民主自治为基础,以整合资源为重点,以完善服务为关键,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从2016年开始,六安市要求各县区按照每年不少于10%的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其中省级确定试点的县区每年按照县区行政村总数的20%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