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挂牌督办
26人涉案,涉及15项罪名,参加庭审律师多达27人
“何氏兄弟”暴力致伤20余人,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日前,被誉为“皖西涉黑第一案”的何正勇、何正军(两人为亲兄弟,何正勇排行老二、何正军排行老三)等26人重大涉黑案件在我市舒城开审。
该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及15项罪名,参加庭审的辩护律师多达27人,移送法院案卷124宗。
派出所所长
涉嫌充当“保护伞”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正勇、何正军自2005年4月、6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相继刑满释放后,开始吸纳同伙,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从前恶名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何正军为首的恶势力。
后何正勇在原系公安干警的被告人胡少学(曾任舒城县春秋乡派出所所长)的帮助与纵容下,利用何正军恶势力成员,在舒城县城多处开设赌博机房聚敛钱财,并以发放工资、给付报酬、摆平事端等手段,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一些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何正勇、何正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放高利贷 获利数百万
起诉书指出:2008年至2010年,何正勇、何正军先后设立“舒城县城关广汇寄卖部”、“舒城县城关鑫汇寄卖行”、“安徽省茂鑫投资担保公司”,以此为平台大肆高利放贷(俗称“放爪子”),牟取非法暴利,并指派团伙成员进行暴力讨债,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数十起,暴力致伤20余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数百万元。
“何氏”涉黑案
涉及15项罪名
据起诉书指称,何正勇、何正军犯罪团伙称霸一方,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在区域内和一些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舒城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要求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15个罪名追究“何氏”涉黑案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要求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抽逃出资罪计10项罪名追究何正勇的刑事责任。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计7项罪名追究何正军的刑事责任。
对被告人胡少学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23名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